【時鐘漫遊者】sodom◎文
那是「秘密」的極限演出,「秘密」作為引子──到底發生什麼事情,兄長有可能當選下一任荷蘭總理的弟弟如此煩膩這頓家庭聚餐?他又在自家兒子的手機上看到什麼,然後「秘密」變成一種結盟──大代誌發生在自己家,誰知道這些事情?誰不知道?知道要如何表現,不知道要如何探聽乃至告知?而最後「秘密」成為一種目的──一切必須成為「秘密」,他從過去式被讓渡到現在進行式,乃至未來式,而未來是……當「秘密」成為行動最高準則,那便意味其它物事與情感必須被捨棄。
那便是恐怖的開端。當人必須捨棄我們被教導成為一個全人的某部份。尤其是當這一切,發生在玻璃杯輕碰叩響,水晶燈下有音樂悠悠波動的高級餐廳之時。
最後的,最大的「個人」
小說《命運晚餐》試讀本的文案提供一個訊息,那就是這本書的作者荷曼.科赫和撰寫《陪妳到最後》之作者瑞.科倫同為「荷蘭兩大暢銷作家」,令我在意的,倒不是暢銷,而是,經此一提,我倒發覺這本小說和《陪妳到最後》有一相近之處。
那就是在於,他們在某一方面而言,都將「個人」放到最大。
《陪妳到最後》的故事是什麼?簡而言之,就是一個男人以愛之名大搞婚外情的故事。小說中妻子罹病,丈夫慣性出軌,卻堂而皇之指出這是一種心理疾病,小說大半本就糾結在男人表示自己愛著妻子。不忍離,卻又在目睹妻子身體逐漸壞毀的孤獨生活中無法克服第三者給他的歡愉。那當然是一則關於性與愛、忠誠與婚姻的故事,但是不是也可以說,那是一個從「個人」出發,當「個人」之需索大於一切而排除乃至覆蓋一切教養與關懷的故事。
《命運晚餐》亦然,小說中段點出那個祕密,孩子捅了個大簍子,而為人父母,該如何應付?《陪妳到最後》在書中先安排男主角有「孤獨恐懼症」,因為妻子罹患重症,只好外出用餐打打野食。這為他的出軌提出一種生理因素,《命運晚餐》也安排當爸爸的男主角患了某種病症,心智變為偏激。這回小說甚至連病名都不用說了。我不是說「生病」這件事情可以成為小說的萬用零件,彷彿中國古典小說中才女都要肺結核,才子不免染風寒之類,而在於小說中的「病」和「愛」是放在同一位格的,「病」提供一個身體性的助因,而「愛」──無論是《命運晚餐》中的親情,或是《陪妳到最後》的愛情──則提供精神上的助力,如此「身」「心」合一,一個絕對的「個人」誕生了,「個人」上升到最大。他們可以為自身之「個體」選擇作出任何事情,包括《陪妳到最後》中的出軌,包括《命運晚餐》中種種恐怖圖謀,與其說這些人是因為病,或是因為愛,才趨使他們行為極端,超越常軌,不如說「病」和「愛」只是個人實踐自我的一個理由。所以「病」可以連一個名字都沒有,「愛」似乎是我們以為人類必有之德性,小說放大的,其實並不是愛,而是「個人」這件事情。
當小說中人強調「愛」,無論是親情之愛,或是夫妻之愛,而後行其惡,對「為了別人好」、「如果他有這樣犧牲自己的胸襟,也許他當選能造福更多人」的兄長作出極端行為的那一刻,真正被「打了一巴掌」、「丟了臉」(希望閱讀完小說的人能明白我這個用詞的雙面意涵)的,其實是我們人類全體花費時間建立的「他人之利益重於我」、「犧牲小我成全大者」。那是「個人」的全面勝利,卻也是作為「人」的極端崩盤。
無愛紀
這是很吊詭的一件事情,呼喊著以愛為名,但這卻是一本無愛的小說。我以為那是這樣的,我們知道「親情」、「愛」的重要。但「親情」、「愛」卻又可以細分,我是說,該怎麼選擇呢?怎麼選擇「我愛這個人」,而不是另外一個?當小說中人人都以為「我們是在為愛人付出」,但憑什麼愛兒子就是「愛」?愛哥哥卻不是?這樣的選擇本身,不正透露,「個人」之意向性大於「愛」之包容性。「愛」的範圍很小很小,乃至不存,而「個人」性取代「愛」,我所指名者才是被愛之人。小說的終極恐怖之處,就在於愛之定義趨近於最大時(我要保護我所愛之人不惜犯險),同時令愛之定義趨近於零(所以他人便無法被愛。更多數的整體,包括他們應得的真相、道德與價值觀無法被成全)。
在這樣一個推論中,「秘密」便成為一種有效形式。取代愛的,是「秘密」。作為一個獨立的個體,一個「個人」,就意味擁有他人不知道的,所謂「秘密」。破除秘密,製造一種聯繫,便讓幾個「個人」連結起來,他們以為這是愛,而這也必須是愛,那是小說對於愛的終極悖論,即是,故事是透過秘密才有了愛,還是,愛才產生秘密?
本文轉載自【時鐘漫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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