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類型檔案】
愛你,如影隨形--「纏擾狂」的戰慄陰影
文◎TruAnt
下班後進家門,開了燈,先鎖好門、拉上窗簾,把整個世界統統隔絕在外,然後啪一聲打開電視或上網,瀏覽論壇上名人的最新戀情八卦,對著當紅歌手被粉絲偷拍外流的照片發出竊笑,順便在臉書上繼續追蹤前女友或前男友的近況,硬要知道這可惡傢伙的新歡與新工作是不是又比自己好得多,甚至幻想哪一天繞到對方常去的店家去堵他--這是你我都習以為常的生活小樂趣。但是,要是鐵門鐵窗再也隔絕不了暗中窺探的眼睛,要是被亦步亦趨偷拍、糾纏與奪命連環call的主角換成了我們自己……這,可就一點都不有趣了。
不管在電視、影集、新聞報導還是小說作品裡,我們都經常聽見「跟蹤狂」、「纏擾狂」這些名詞;比方說電影《致命的吸引力》裡,一夜情後想盡辦法監視、潛入並威脅已婚男主角家人的女主角,或是侯文詠醫師的《靈魂擁抱》裡飽受迷戀者跟監、騷擾的名作家與女主播,恐怖大師史蒂芬‧金《戰慄遊戲》中遭到瘋狂粉絲脅迫、監禁的倒楣小說家,甚至在知名日劇《大搜查線》裡,也出現了堅毅女刑警被一名之前逮捕的出獄罪犯跟蹤長達一年,心理飽受煎熬的故事橋段。
也許我們會以為影劇小說裡的描寫都太過誇張,但事實上,現實生活中許多光鮮亮麗的媒體與演藝圈名人受到的跟蹤、騷擾程度,可能是我們所難以想像的:
l 搖滾教父約翰‧藍儂,1980年12月8日遭其纏擾狂粉絲查普曼槍殺致死。
l 蕾貝嘉‧雪佛(Rebecca Schaeffer),這位美國電視影集的少女明星,1989年7月在她自宅門前慘遭19歲的纏擾狂粉絲巴度槍殺,在此之前,對方已經跟蹤了她三年之久。加州因此成為全美第一個制定〈反纏擾法〉的州。
l 為了接近知名影星茱蒂‧佛斯特,狂熱粉絲欣克利跟隨她一起在耶魯大學註冊,甚至試圖暗殺美國總統雷根,只希望因為這項「豐功偉業」讓她感到「驚艷」、傾心,並跟她的名字永遠連在一起。
l 名作家史蒂芬‧金,知名影星葛妮絲‧派特蘿、鄔瑪‧舒曼、荷莉‧貝瑞、凱薩琳‧麗塔瓊斯、邁克‧道格拉斯、李察吉爾,名導演史蒂芬‧史匹柏伉儷,「披頭四」吉他手喬治‧哈里森,網球女星安娜‧庫妮可娃,知名脫口秀主持人大衛‧賴特曼、科南‧奧布萊恩……等人,都曾是纏擾狂型瘋狂粉絲的受害者!
然而,在犯罪心理學上,究竟什麼是「纏擾行為」(stalking)?這一類的犯行者,究竟為何會出現這樣的失控、激進行徑?而能夠藉由肢體語言解讀各類嫌犯真實心理反應的「表意學」(kinesics),也就是俗稱的「讀心術」,又為什麼唯獨對這一類的嫌犯幾乎毫無用武之地?
根據美國當代懸疑推理大師傑佛瑞‧迪佛《XO》這本小說裡的分析,纏擾狂(stalker)可粗略分為以下幾種:
第一種,迷戀型(simple obsessional):
和被害人過去往往有過感情接觸,通常可能交往過或發生過性關係,比如:前男女朋友、夫妻或一夜情對象。
第二種,情愛妄想型(erotomanic stalker):
對他們來說愛比性更重要。傳統上這一類都是女人,她們愛上有權勢或社經地位高的男子,像是秘書或店員向老闆、主管示好,但近年來也開始有不少男性出現這種表現。他們會誤解被害人一些完全沒有特殊含意的普通接觸或動作,認定他們迷戀的對象也深愛著他們,只是因為害羞或其他原因而不願意表白。
第三種,愛與迷戀型(love obsessional):
這種人會從遠處跟蹤名人或偶像,並且逐漸相信這些對象就是他們的靈魂伴侶,且強烈希望得到他們的感情回應。
然而,誠如書中所言:不管是哪一種類型的纏擾狂,他們的肢體語言都難以解讀,這是因為他們多多少少都有妄想傾向,從嚴重的精神官能症、邊緣人格或真正的精神疾病都有,也通常伴隨著「現實認知」上的問題;這意味著,他可以把全然的謊言說成是他認知裡的「事實」,因此從表意學分析上,就算說謊,嫌犯的反應也會符合他的行為標準線。正因如此,迪佛筆下的加州調查局特別探員凱瑟琳‧丹斯,這名號稱「真人測謊機」的傑出偵訊與表意學專家,才會在《XO》裡的懸案踢到了重重的鐵板。
以愛為名的「纏擾」行為,目前世界各國都開始逐漸重視,並展開立法管制,也因此引起許多有關人身自由、隱私權與人權的相關探討。屏除新聞自由的爭議不談,基於滿足內心迷戀、窺視慾與獨佔慾的跟蹤、纏擾行為,在現在社群網站「無孔不入」的資訊交流與入侵之下,確實已經成為當下滋長最快速、也愈來愈無從逃避的重重陰影。
現在的你,是不是也在跟蹤著某個人?又或許,你我也正在被某人窺視著?
《XO》6/10 小心身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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