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一個年輕的女孩跑來向我訴苦,她說自己為了男友犧牲了工作、放棄了興趣、收斂了個性、疏離了好朋友,她的生活都是圍著他打轉,甚至很久沒有買衣服,好好地打扮自己了……言語之中似乎充滿了委屈。

「妳真的愛他嗎?」我反問她。

她很肯定地點頭。

「那麼,Baby,我能不能請妳再為他做一件事情,那就是:把當初他愛的那個妳,還給他好嗎?」

許多現代男女畏懼婚姻,即便在兩人相愛的階段,也極力要保有自我,他們主張:「我愛你,但我更愛我自己。」「我是真的喜歡你,可是我也不想失去我自己!」

其實,「愛情」與「自我」是沒有衝突的。相反地,我覺得「愛情」和「自我」,是站在同一陣線上。

想想看,當初對方會喜歡妳,不就是因為原來的妳吸引他嗎?雖然那時你們還沒有展開交往,但妳就是以自己最原始的模樣出現在他的眼前,讓他開始注意到妳,不是嗎?

如果在交往的過程當中,妳沒有辦法做自己,妳開始委屈自己、改變自己,努力去遷就他,在愛情中不斷的妥協,那麼,不只妳自己覺得很痛苦,就連對方都會找不到當初喜歡妳的理由了!

在愛情裡,妳的委屈不會是他的快樂。妳的快樂、自在,比為他做一百件事情還要有意義。

下一次,當妳感覺到在愛情中受委屈的時候,先別急著埋怨:「我為他做了那麼多,也改變了自己,還是不快樂。」

此時,妳不妨換個方式問自己:當初他愛的那個我,還在嗎?

 

                                                                                       轉載自朱衛茵KEN著《戀愛時當好情人,結婚後做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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