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子在校功課一向品學兼優,也主動參與各項活動爭取榮譽,常是老師們的貼心小幫手。有一次她在國三畢業前夕,竟因英文聯絡簿家長沒簽名三次,而被校方記「警告」乙次,我聽了難以接受,馬上寫封信呈請學務處,內容如下:

 

×組長:

對於您記慧凭「警告」乙支,只是為了英文聯絡簿沒有家長的簽名,便將此罪過加諸學生身上,我百思不得其解,也無法接受。試問家長沒簽聯絡簿,這算違反校規哪一條?二問,反觀英籍老師都有簽名嗎?三問,慧凭有因聯絡簿沒簽,而漏了哪一項該做的作業嗎?四問,有哪些家長真有閱讀聯絡簿上的事宜呢?我可以大聲向您報告,英文程度不好的我,從來沒閱讀過,我只是在框框內簽下我的名字,這樣徒具形式的行為,是否真有此嚴格執行之必要呢?

若您是關心慧凭的好師長,您應該知道慧凭不僅是成績優秀的好學生,更是一位爭取自己、校方榮譽的好孩子,而您卻絲毫不考慮一向有這麼優良表現的孩子,竟在她畢業之前,及在沒有任何口頭申誡之前,輕率地出此「警告」,您覺得對學生的人生觀會有什麼正面的影響?!

殷切期盼獲得×組長的了解,若無法收回此不合理的懲戒,溝通之路若真如此難行,我將採取訴諸大眾,讓更多人能參與此事之評斷。

 

特此致

××國中

學務處

李慧凭家長(母親)王月敬筆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所幸,開明的校方隨即撤了那不合理的懲戒。我成了孩子的辯護律師。

思源國中時期,在外人眼中是個特立獨行又幽默健談的孩子。雖然他在學校的成績很差,但我和國修並不擔心,因為我們認為孩子有自己的思想和健全的人格才是最重要的,這是我們寵愛孩子的表現。但是,我知道寵愛與溺愛的界線,所以在他做錯事、遭受質疑時,我會聽取兩方的意見,做出正確的判斷。

有次思源與校方產生了一些爭議,我了解校方所陳述的立場後,和他們說明,我需要時間釐清前因後果再做回覆。

我常和思源說:「媽媽就像你的辯護律師,你一定要把發生的事情和盤托出,有做錯的部分,你要檢討;對的部分,媽媽會幫你和校方溝通,媽媽是站你這一邊的。」雖然這話聽起來像是偏袒孩子,但思源總會一五一十地對我交代清楚;在陳述事實的同時,他對於自己的行為也有了一番檢討,所以我們母子一直維持著像是律師和客戶的關係,彼此都有極大的信任。

*  *  *

這樣的互動方式也讓他練就條理分明的說服能力,於是我們之間開始有了角色轉換。

記得思源國小六年級的時候,他看到同學開始使用手機,也想要一支,於是希望我買給他。

我之前已和他講過要上了國中以後才可以擁有手機,但思源仍然不死心地想要說服我。他冷靜地向我分析「沒有手機的缺點」,例如「因為沒有手機而必須走非常遠的路,去和同學說他臨時無法參加聚會……」;「如果在外面發生什麼事,又找不到公共電話,要怎麼通知妳?媽,妳不是老擔心我,有了手機,妳可以隨時知道我的行蹤……」後來他甚至搬出數學公式,計算出目前距離上國中只有多少天,如果提早可以拿到手機,可以解決多少問題,他還主動提出願意去上「數學加強班」……想盡辦法用各種理由來說服我。

最後,我竟然被他成功說服,買了一支手機給他。

思源信心滿滿地說:「媽媽,我覺得我將來可以去當律師了。」

我無奈地笑了笑,他又說:「不能被我說服的事情應該只有三種情況。」接著說:「第一,對方不聽我說話。第二,我準備的資料不夠。第三,對方理解能力有問題。」

*  *  *

思源在國中二年級時,有一天主動和我分享他在學習上的困境,我知道他又準備要說服我了。他說,有感於台灣教育環境普遍以成績優劣來決定學生的素質,造成他的挫敗感,再加上他從小學至今的好友「四人幫自閉團」,其中三位陸續到國外求學,所以他希望自己也能跟進,到加拿大找到學習的熱情。

我和國修向來支持孩子發展自己的興趣,也相信他現在遇到的困難必須解決,於是成就他的心願,讓才十五歲的他一個人遠渡重洋,出國唸書。

思源隻身在海外求學的日子,十分辛苦。半年後的農曆過年前,我收到一封長達四頁的家書,他在信中寫著:

 前幾天,看了一部電影,內容是述說「50 Cent」(現今美國的知名饒舌歌手)的故事。他從小出生黑道背景,故事一開始,沒有出現他爸爸。他這一生中,都在尋找他爸爸。他是一個非常勤勞的黑幫分子,就連賣毒品,也比一般人早起。經過一些風風雨雨,他逃出了黑道,朝他的夢想走,立志成為饒舌歌手。等到故事的後段,他終於找到了他的父親,剛好是他以前的老大。在他找到的那一幕,有段O.S.是這樣講的:「我一直以為我這一生,都在尋找我父親。原來我在尋找的,其實是我自己。」

我曾經在國一,花了一年時間,思考我的未來。結果在國二那年,我的潛意識寄了封信件給我說:「Hey!我們找到你的夢想了!」而如今,我又用了這一趟留學,找自己。現在潛意識似乎通知我:「沒錯,它是你爸爸!」我之前浩浩蕩蕩地選擇了出國留學,如今,我感到萬分的寂寞。但我畢竟還是走在我的人生地圖上,我需要一位導師,我對於現在的想法很困惑,Save me out,我需要家人們的幫忙。

 

他在這封主旨「一封心事」的電子郵件中,先訴說自己隨著年齡增長,對於爸爸在戲劇成就上的崇仰與日俱增。接著再吐露出他想「回台拜師」──拜自己爸爸為師的心聲。我知道他在告訴我:他多麼想回家!

我反覆地看著這封家書,經過三天三夜的思索才回覆他,而且這次我知道自己必須忍痛拒絕他,說服他繼續留在加拿大。我告訴他:

 

做媽媽的我,此時多想馬上一聲令下地要自己的兒子回家來,因我是多麼想念你在家的身影、幽默的話語,和種種生動的表情。但我不行,台灣目前的環境並不適合你,如果一旦放棄倉卒回台,將來會發現這只是逃避,徒增的是更多的遺憾。親愛的兒子啊,就像你說的50 cent的故事,你在尋找的,也是自己,而不是父親啊。

 

寄出信件的時候,我不確定是否真的能夠說服他,但思源後來堅持了他最初的選擇。之後,我們母子倆經常在電話上聊戲劇和談電影,我發現他有驚人的說故事能力和獨特的自我觀點,以及用鏡頭看世界的天分,我繼續鼓勵他去美國攻讀電影,朝向夢想之路邁進。

                                                                                                                                    本文節錄自李國修、王月《119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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